為增加生日氛圍、尋求刺激,在慶祝會上竟拿出毒品招待客人。經廣西壯族自治區貴港市港北區檢察院提起公訴,法院近日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處廖新宇有期徒刑七個月,并處罰金2000元。
廖新宇家住貴港市港南區木格鎮某村。為慶祝自己生日,2015年10月23日凌晨2時許,廖新宇出錢邀請朋友張某、黎某、黃某、韋某,來到貴港市建設中路某家KTV的包廂消費。
其間,為了尋求刺激,增加生日的喜慶氛圍,廖新宇便拿出毒品氯胺酮,給參加生日會的朋友張某、黎某、黃某、韋某等人。幾人遂進入包廂廁所內吸食,廖新宇自己也參與吸食毒品。
后經群眾舉報,廖新宇及其朋友被公安民警抓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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